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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作出反倾销终裁

更新时间:2015-07-26 11:04:00   |   阅读:2929次


2009年8月11日,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;2010年5月4日,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,2010年10月28日,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作出反倾销终裁,终裁结果:山东凯翔获市场地位,税率为5.6%;青岛科海,税率由初裁的27.3%略微下调为27.1% 其他企业税率为由初裁的53.4%略微下调为53.2%。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29181600下,这将对我国葡萄糖酸钠出口的企业提高了准入门槛并产生较大影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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